速传上犹这些地方全年禁放烟花爆竹

1月17日省公安厅传来消息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将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铺开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定禁放决心,完善出台地方禁放政策,明确公布禁放区域,迅速打响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

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宣传发动群众

教育群众提升禁放认识

同时要用好用足法律武器

严格执法、严厉处罚

按照省里部署

赣州出台《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全市全面禁限放烟花爆竹

《规定》划定禁放区域

明确在禁放区域不得销售经营烟花爆竹

目前赣州各县(市、区)地区根据本地实际

正在陆续出台相关规定

并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上犹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已正式出台

1月20日我县发布

关于全县划定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关于全县划定区域范围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上府发〔〕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全县划定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下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县城中心城区区域:东以备田大道为界,南以迎宾大道为界,西以茶亭大道、五指峰大道为界,北以东山大道、高园路为界(包含各大道、路外侧一百米范围)。

2.黄埠镇区域:黄埠大道、迎宾大道、金山南大道、金山北大道。

3.县工业园区域:县工业园南、北区。

4.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站、成品油管道输油站、天然气站及粮、棉、油、麻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军事设施附近;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职业中专及中小学校;山林、绿地、苗圃、墓区等重点防火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共娱乐场所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二、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待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燃放活动。

三、凡违反本通告的当事人,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县人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积极劝阻、制止或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单位或个人提供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举报(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城管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年1月20日

传承千百年的传统为何禁燃禁放?

处罚不是目的

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健康和共同的蓝天

其实随便一搜

因爆竹、烟花炸伤事件每年都有发生

火灾、炸伤

每一幕都是血的教训

此外,鞭炮噪音在分贝左右,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使敏感人群受到惊吓。举个例子,在春节期间鞭炮声此起彼伏,人们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使人急躁、易怒。燃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鞭炮碎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要健康、要新鲜空气、不要雾霾

让我们的家园更美丽

杜绝违规燃放销售等现象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以实际行动共同守护“上犹蓝”

爱护生命,呵护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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