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
我县仍将持续高温干旱天气
森林防灭火形势依然严峻
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无小事
小编呼吁大家
珍爱一草一木
防火于未“燃”
如果因人为的原因
引发森林火灾
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
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案例一
年1月,大余县新城镇赖某在田土里放火焚烧田埂草,危及旁边房屋安全,所幸火灾被及时扑灭,被大余县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行政处罚。
森警提示您
野外用火需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
案例二
年12月,大余县新城镇董某水在田间焚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董某水受到罚款元的处罚。
森警提示您
禁火期内气温高野外用火严禁烧
案例三
年2月,大余县青龙镇饶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在田里点火烧杂草引发了火灾,大余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森警提示您
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案例四
年2月,大余县黄龙镇钟某在未办理申请的情况下,在自家田里燃烧割下的杂草引发了火灾,大余县森林公安机关对钟某做出林业行政元罚款的处罚。
森警提示您
久旱风大气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案例五
年1月,赣县王母渡镇4名小学生在田里玩火,导致田草燃烧,差点酿成森林火灾,后对4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各罚款元。
森警提示您
儿童玩火太危险家长老师要管严
案例六
年4月,上犹县练某某在墓地上坟烧纸钱时引发森林火灾,被上犹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森警提示您
上坟祭祖需谨慎野外用火要不得
随着清明节来临
全县各地气温逐步回升
群众上坟祭祖、踏青旅游增多
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森林火险隐患增大~
县林业局
向全县人民发出
文明祭祀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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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祭奠祖先、缅怀先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清明节是广大市民举行祭祀仪式、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但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祭祖扫墓方式,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传承历史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倡导现代祭祀理念,让文明祭扫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发追求和自觉行动,努力营造“文明祭扫、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在“清明”节祭祀活动中自觉遵守大余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和禁止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不破坏草地树木,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的生态环境。
2、倡导文明祭祀。大力宣传现代祭祀理念,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采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安全、环保、节约的祭祀方式,倡导文明、现代的祭扫活动来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方式来表达。
3、坚决不带各种火源上山,杜绝引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县森林火情报警电话。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祭扫的实际行动,破除迷信,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为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建设生态大余作出应有的贡献!
大余县林业局
年3月29日
来源:大余宣传
编辑:吴郡编审:刘宝山
监制:张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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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大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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