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我市高度重视乡镇纪委建设工作,全市“一盘棋”推进,在更高水平上深化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乡镇基本配齐3名以上的专职纪检干部,平均年龄35岁,村纪检委员配备率达95.6%,推动乡镇纪委更加“有作为”。
△图为去年6月,上犹县水岩乡纪委在龙门村圩日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并当场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市纪委市监委通过调研督导、分级验收、会议调度等机制,统筹指导推进乡镇纪委建设工作。去年3月,市纪委市监委组织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对照省指导意见和市实施办法,对全市乡镇纪委建设情况开展现场验收,半年后组成调研组,先后赴安远、信丰等7个县14个乡镇开展调研,对全市乡镇纪委建设特别是“有作为”情况进行了一次总结评估。
与此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纪委担当作为实施意见》,明确将监督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乡镇纪委首要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着力提升乡镇纪委日常监督质量。
在保障方面,全市明确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要求,县乡全面落实,完善工作装备,并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上犹、南康、瑞金等8个县(市、区)还探索落实了村级纪检委员必要的工作经费。全市乡镇纪委共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赣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珊伊实习生谢诒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