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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市民:
为适应城市管理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西省地名命名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地名命名更名及使用标准化建设规范》,拟对城区部分道路和小区进行命名、更名。上犹县民政局制定《上犹县城区部分道路和小区命名、更名征求意见表》曾于年1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照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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