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拟评选表扬“—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的公示
根据赣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赣市法宣发〔〕2号)要求,通过层层推荐、逐级审核,在征求推荐对象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定我市“—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3月23日至29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市法宣办反映。
联系—,电子邮箱:jxsgzsf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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