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湾清水,两岸叠翠;淙淙犹江,奔涌向北。作为赣江支流章江的重要源头,上犹县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地上地下、山上山下、水陆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实行水中、岸边齐抓,湖里、山上共治,全方位立体式治水,确保一江清水入赣江。
生态责任网格化管理
上犹县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河湖常治长效,积极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创新了一些体现地方特色的经验做法,让碧水长流、青山常在、空气常新。
上犹县建立以生态为导向的差异化考核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生态建设主体责任,构建起生态责任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河湖管护全覆盖原则,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体系,境内所有河流、湖泊全面实现“一河(湖)一长”。目前,该县共设立县级河(湖)长15人,乡(镇)级河(湖)长人,村级河(湖)长人。河(湖)长制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
上犹县积极落实河湖名录“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从细从实建立“一河(湖)一档”,将保护治理措施项目化、清单化、制度化。梅水乡园村、新建村以及五指峰乡黄沙坑村等6个村先后成功创建为省级水生态文明村。同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执纪问责等制度执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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